目錄
1、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秘書處工作管理制度
2、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財務管理制度
3、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會費、資助費繳納辦法
4、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民主選舉制度
5、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理事會制度
6、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會員代表大會制度
7、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8、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員工任用制度
9、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員工獎懲制度
10、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培訓管理制度
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秘書處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規范學會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學會《章程》,結合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 崗位職責
第二條 學會秘書長工作職責
(一)主持學會日常工作;
(二)組織制定、實施年度工作計劃和預算、決算;
(三)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批;
(五)決定學會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報會長批準;
(六)處理其他日常工作;
(七)秘書長出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
第三條 學會工作人員工作職責
(一)負責學會有關文件材料初稿的草擬;
(二)負責學會文件收發機檔案管理;
(三)做好學會會議及大型活動的事務性工作;
(四)負責學會年檢等工作;
(五)負責學會內部刊物編輯及網站管理工作;
(六)協助做好溝通、接待工作;
(七)做好發展新會員的工作,擴大會員覆蓋面,并及時更新、掌握會員單位的基本狀況;
(八)負責學會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內的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人事任免
第三條 學會秘書處工作人員由秘書長根據學會工作需要決定聘任及解聘,報會長批準。
第四條 聘請的工作人員面試后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秳趧雍贤窌憾?年。合同期滿,如不發生解聘或離職情況的則自動續約并及時辦理手續。員工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學會,員工在離職前須完備離職手續,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章 工資福利
第五條 學會與聘請的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及補貼標準由雙方協商訂立,其他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及事業單位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考核
第六條 為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監督運行機制,學會實行季度和年度考核;每季度末每位工作人員均須對本季度工作情況進行自評,秘書長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全面考評。年末每位工作人員均須做好年度工作總結和下年度工作計劃。
第五章 培訓
第七條 為提高工作人員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學會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養和教育,不定期組織學會工作人員學習相關政策文件業務知識,根據業務開展的需要,安排工作人員參加有關部門和單位舉辦的培訓學習。
第八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會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會的發展壯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咸寧市行業學會管理辦法》、《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章程》有關財務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會財務管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自覺接受學會理事會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堅持統一領導、集中管理和預算管理。學會各項支出,要量入為出,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第三條 學會財務管理工作由秘書處具體負責并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二章 預算管理
第四條 學會對財務收支活動實行預算管理。學會各項收入、各項支出及資金籌集等財務收支,均納入年度預算管理。年度預算根據學會年度工作計劃等編制。
第五條 各機構經費使用,按年度編制預算, 報送秘書處匯總并由秘書長簽署意見,經理事會審批后執行。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六條 學會的收入是指通過開展行業管理業務和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資金,包括:
(一)會費;
(二)會員、政府、國內外團體和個人的資助或捐贈;
(三)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利息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條 學會必須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取得收入。各項收入必須統一建賬管理,嚴禁截留和隱瞞收入、私設小金庫。經營性收入必須與其余各項收入嚴格區分,應依法繳納各項稅費。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八條 學會的支出是指開展行業管理工作及其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支出。其支出包括:
(一)事業活動費:用于開展學術交流、調查研究、技術開發、咨詢服務、承擔委托任務、舉辦宣傳展覽、人才培訓等的費用。
(二)會議費:學會召開的年會、代表大會、理事會、學術會、報告會、工作會等所發生的費用。
(三)學會辦公費用:學>會辦事機構日常辦公、通訊、交通、差旅、設備購置和維修、租用或購置辦公用房、訂購業務書籍、報刊及上繳團體會費等開支。
(四)印刷費:出版、發行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書刊、報紙;編印有關資料、簡報、文件等所產生的費用。
(五)學會聘用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其它合理開支。
第九條 學會各項支出要嚴格按預算掌握和控制,嚴格履行審核和審批程序,劃清不同性質支出界限。要堅持勤儉辦事的原則。
第十條 支出的審核、審批:
(一)學會經費支出執行國家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同時在辦理支出的過程中,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并經過認真審核方能辦理支出。經費支出無論額度大小,必須有經辦人和協會負責人簽字的報銷憑證,否則視為無效憑證不予報銷。
(二)需領取款項時(現金或者支票),經辦人員填寫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經學會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審批,方能支取現金或支票。銀行印鑒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印鑒由法人代表或指定的人員保管。
(三)經辦人員辦理業務完畢后,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方能報銷。報銷憑證上,必須附上符合國家要求的發票。如購買文具、辦公用品,需附上購買物品的小票。
(四)動用大筆資金,應按學會章程和市民政局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批。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十一條 資產是指學會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十二條 學會資產,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占 、私分和挪用。
第十三條 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團公布。
第六章 財務報告制度
第十四條 學會的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年度財務報告書。
第十五條 學會應按財政部門的規定建立財務報告制度。由財務部門負責定期向學會領導報送月份、年度的財務報告,其中應詳細說明會費收入進度。年度財務報告還應報送有關部門。
學會每年由具備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財務審計,并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省社會組織管理局提交財務審計報告。
第十六條 根據《章程》的規定,學會應對年度會費收支的情況向理事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提交報告,經理事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批準。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經第一屆會員大會通過后實施。閉會期間如需修改,由常務理事會負責審定。
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會員會費收取標準和管理辦法(修訂版)
交納會費是會員應盡的義務,會費是學會活動經費來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于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社團的會費標準不再由各級民政、財政部門統一核定,社團可依據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地確定會費收取標準。結合本會實際,在充分征求本會團體會員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以下團體會員會費收取標準和管理辦法。
一、 單位會員會費收取標準
(一)團體會員
1、 常務理事單位每家5000元/年(高校職校按實際情況交納);
2、 理事單位每家2000元/年;
3、 普通會員單位每家1000元/年。
(二)個人會員
個人會員每人50元/年(學生20元/年)。
二、團體會員會費收取辦法
會員會費收取時間為每年6月至8月,會員單位或個人可通過轉賬或面繳的方式向本會交納當年度會費。本會收到會費后,即開具國家財政部監制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正式收據。
三、會員會費的使用和管理
1、會費必須用于本會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并主要用于向團體會員提供會刊、會訊和各種資料所需費用,以及開展學術、科普活動的費用。本會各分會推薦的團體會員所交會費的80%用于分會開展的活動;
2、本會財務帳中設定會費收支賬目,按照國家規定的財務制度和本會財務管理辦法,對會費進行管理,在年檢時向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報告會費收支情況;
3、每年的會費收入、支出情況向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報告,在換屆前按有關規定接受審計,并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審查;
4、連續2年不交納會費的單位視為自動退會。
四、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辦法同時廢止。
五、本辦法由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
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
2018年6月20日
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民主選舉制度
第一條 為規范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的民主選舉工作,保障會員依法行使民主選舉權利,依據《咸寧市行業學會條例》和《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學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理事需經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第三條 本學會屆中增補或變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理事,其選舉工作由本屆理事會負責。增補或變更的候選人由本屆理事會全體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四條 本學會換屆選舉工作,由上一屆理事會負責,新一屆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理事候選人,由上一屆理事會在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和認真考察的基礎上,并堅持自愿擔任的原則征得各候選單位和候選人的同意,由上一屆理事會全體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如果上一屆理事會未能按規定產生候選人或1/3以上理事不能履行職責,則應在省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由上一屆理事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直接推選候選人的形式產生。
第五條 本學會選舉采取無記名等額投票方式。對正式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反對票或者棄權票。
第六條 本學會每次選舉,必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舉手表決產生監票人、計票人。理事候選人不得擔任監票人、計票人。
第七條 投票選舉前,應當核實參加選舉的會員代表人數,必須有全體會員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才能進行選舉工作;投票選舉時所收回的選票等于或者少于實際參加投票人數的選舉有效,多于實際參加投票人數的選舉無效;候選人獲得到會全體會員代表過半數通過才能當選,缺額不補選。
第八條 每一選票所選的人數等于或者少于應選名額的為有效,多于應選名額的無效。選票一律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符號準確,字跡清楚,書寫模糊無法辨認的,全票作廢,廢票計入選票總數。
第九條 投票結束后,在監票人的監督下,唱票,計票,并在會員代表大會上當場公布選舉結果。
第十條 會員代表大會結束后,應把選舉結果向所有會員單位通告,并報省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 以威脅,賄賂、偽造選票等不正當手段當選的,其當選無效。
第十二條 本學會的選舉工作接受省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監督。
第十三條 本制度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并由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制度于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開始執行。
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理事會制度
第一條 為規范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理事會的管理,依據《咸寧市行業學會條例》和《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會設理事會,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常設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依照會員大會的決議和協會章程的規定履行職責。理事人數應占會員人數的1/3左右,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每屆4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三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籌備和召開會員大會;
(二)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三)決定學會具體工作業務;
(四)制定學會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的方案;
(五)制定學會增加或減少注冊資金的方案;
(六)決定學會各內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置,并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決定新申請單位或個人入會和對會員的處分,提議對會員的除名;
(八)選舉、聘任或解聘聘任制秘書長,決定學會內部機構和實體機構負責人;根據秘書長提名,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決定其報酬;
(九)制定內部規章管理制度;
(十)學會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應當對決議形成會議紀要,并向全體理事公告。
第五條 理事會會議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會長委托副會長或秘書長召集和主持。半數以上理事可提議召開理事會。
第六條 理事會從理事中選舉常務理事,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人數為理事人數的1/3。
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經理事會授權可以行使本制度第三條規定的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項職權,并對理事會負責。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常務理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會議記錄。
第八條 本制度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并由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制度于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開始執行。
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會員代表大會制度
第一條 為規范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會員代表大會制度,依據《咸寧市行業學會條例》和《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學會由會員組成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會章程行使職權。
第三條 會員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學會的業務范圍和工作職能;
(二)審議理事會年度工作報告、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三)審議理事會對會員除名的提議;
(四)對學會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五)改變或者撤銷理事會不適當的決定;
(六)制定或修改章程、組織機構的選舉辦法;
(七)決定終止事宜;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咸寧市科協技術協會審查,并經咸寧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科批準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span>
第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兩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全體會員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應當由到會會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會員代表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會議紀要,并向會員公告。
第六條 本制度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由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七條 本制度于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開始執行。
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印章(含印鑒,同下)是明確學會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要集中的管理,為明確使用人與管理人員的責權和規范各類印章的刻制、廢止、登記、保管和使用的程序和審批,結合學會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范圍和原則
(一)本學會的印章在學會開展各項工作中具有法定的作用和意義,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在本學會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內使用。
(二)學會印章的使用,必須根據相應的工作或業務實際需要,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獲得批準。
(三)任何與本學會業務無關事宜或未經批準不得使用本學會印章。
二、審批權限及責任
(一)以本學會名義行文、對外加具意見和簽訂合同、協議等,須經秘書長或會長審批,加蓋“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印章。
(二)以本學會秘書處名義行文,須經秘書長或會長審批,加蓋“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秘書處”印章。
(三)以本學會名義出具的城市園林綠化企業等級證書、技術服務意見(含專家論證報告)評審報告、培訓考核結果、培訓證書、對外一般性業務聯系函件及簽訂的日常業務協議等,須經秘書長或會長審批,加蓋“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印章。
(四)本學會財務印鑒、法人代表私章的使用須經會長審批;發票專用章由辦公室指定專人保管使用。
(五)以上各類印章的使用,由審批人負責。未經審批人批準擅自使用或違反規定使用會印章的,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三、印章管理
(一)本學會秘書處及學會印章均應由辦公室指定專人保管,業務專用章由各業務部門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會計保管,法人代表私章由會長指定專人保管,每次使用都必須認真做好登記備查。
(二)任何人不得攜帶本學會印章外出,特殊情況須經會長或秘書長同意。
(四)急用章。如會長或秘書長不在辦公室可打電話聯系同意后,先蓋章后補登簽字。
(三)本學會印章如有遺失,應及時向協會領導報告,登報聲明作廢,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員工任用制度
一、人才的選拔及聘用
1、適用人員標準:
--開拓進取、誠實守信
--團隊協作精神
--高度職業責任感及工作熱情
2、人員試用:
1)試用期:三至六個月。試用期不滿七天者不計薪。
2)建立員工個人檔案: 員工身份證、應聘履歷表、勞動手冊、勞動合同、學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復印件、一寸照片。
3)經學會負責人簽核決定同意該員轉為正式員工。對于試用期間不符合任用條件者將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解聘。
4)試用期未滿,有特殊表現者,經部門建議,呈報協會負責人批示后,可提前正式聘用。
3、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聘用為本學會員工:
1)曾在本學會服務期間被除名,或未經批準擅自離職者;
2)通緝在案者;
3)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者;
4)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而錄用前未向學會言明者;
5)未滿十六周歲者。
4、晉升
1)員工晉升辦理程序同轉正程序,由辦公室填寫“推薦表”,呈學會負責人審核;
2)晉升的條件基本參照年度及月度考核結果綜合數據評估
6、實習生
1)實習生一般由校方推薦,擇優錄??;
2)實習期一般不少于六個月,實習期享受實習薪資;
3)如實習期滿后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有意留在學會任職的,經辦公室考核后決定是否留任,并報學會負責人批示;
4)實習生由實習期進入正式錄用期一般將不再設試用期,具體情況可視工作表現增設試用期。
二、續聘
員工聘任期滿后,根據其工作業績,學會及其本人皆有意續聘的,報學會負責人批準后,辦理簽訂續簽勞動合同手續。
三、解聘
根據勞動合同、勞動法規定及學會的管理規定執行。
2018年5月29日
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條 總 則
一、為加強學會基礎管理,提高員工素質,鼓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確保生產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學會員工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本學會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學習和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術、業務知識和技能,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發揚愛崗敬業的精神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三、學會對員工采取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堅持以獎勵為主、批評教育及處罰為輔的原則。
(一)為社會和學會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對有突出貢獻的員工給予重獎。
(二)對違反勞動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的員工,堅持以教育為主,批評、處罰為輔的原則。在處罰上,將故意違反和過失行為嚴格區分,對明知故犯,給學會造成損失和嚴重影響學會形象的違規、違紀行為,從嚴從重處罰;對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移交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處理。
(三)獎勵和處罰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作為績效考核、晉升崗位工資和評優評先的依據。
四、本規定適用于學會所有員工。
第二條 員工獎勵
一、對員工的獎勵分為:表揚、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授予榮譽稱號等。在給予上述獎勵的同時,可以發給一次性獎金。
二、學會每年初評選表彰上年度“優秀員工” “突出貢獻獎”等先進工作者,學會將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或提供外出培訓、旅游的機會。
三、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經評定給予一定的獎勵,并可作為晉升工資和評優評先的依據。
(一)有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重大成果或者顯著成績的。
(二)在改進經營管理、完成學會工作任務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三)在日常工作和日?;顒又?,維護學會形象,給學會贏得聲譽和利益的。
(四)在保護學會財產,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方面,使學會和員工利益免受重大損失有功的。
(五)見義勇為,對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維護學會和社會治安,做出顯著成績的。
(六)對違反學會規章制度的部門或者個人進行舉報或及時制止的。
(七)對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的。
第三條 處分相關規定
一、對違紀員工的處理分為:批評教育、經濟處罰、停職調崗、降職撤職、解除勞動合同等。
(一)批評教育包括口頭批評、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等形式。
(二)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和降薪。經濟處罰可單獨使用,也可與其他違紀處理方法并用。
(三)停職調崗,停職一般為1至7天,停職期間,按時打卡簽到(否則,按曠工論處),發基本工資的60%。停職結束,根據停職期間表現,決定是否回原崗位或調崗,不接受調崗的,解除勞動合同。
二、員工犯有本制度沒有列入的錯誤,學會另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沒有另外規定的,比照本規定相類似的條款處理。
三、違紀員工能主動承認錯誤或積極配合調查的,可從輕處理;對故意違紀或破壞的,解除勞動合同。
四、在一個年度內,受到學會通報批評以上處分的,取消當年度的“評先評優”資格;受到學會通報批評累計三次以上的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五、員工受到經濟處罰時,人力資源部或處罰部門應向當事人出具經濟處罰通知單并交財務扣罰。
六、對因工作失誤、失職、違章違紀等原因,給學會造成經濟損失的員工進行賠償經濟損失處理時,按其責任大小和個人經濟承擔能力,承擔10~100%賠償責任,并給予相應的處分。
七、學會員工給學會造成經濟損失需要賠償的,賠償金可從該員工當月工資收入減去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后的余額中扣除,如該余額不足以支付賠償金的,可分月扣除。
八、受到經濟處罰或因通報批評受到罰款的違紀員工,月工資收入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如其月工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018年5月29日
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培訓管理制度
為配合學會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增強員工的工作能力,并有計劃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揮其潛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進而發揚本學會的精神,特制定《咸寧市風景園林學會培訓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作為學會工作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一、參加培訓是每個員工的權利和義務,全體員工必須按規定完成相應的培訓內容。
二、辦公室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培訓方案和年度培訓計劃。計劃要有針對性、系統性、可操作性和實效性。
三、培訓組織者和實施者必須按培訓方案規定的內容組織培訓活動,并記好筆記,每次有出勤統計,有過程記載。每學年對員工參加培訓的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無故不參加集中培訓三次以上視作不合格??己瞬缓细竦膯T工,在員工年終考核中扣分。
四、培訓的考核情況將作為員工年度考核評優、職務聘任、晉升的必備條件。
五、員工培訓的方式要靈活多樣,切實可行,不搞形式,不走過場。對不同層次員工提出不同的培訓要求,使員工由逐步實現由初任向勝任轉化,由勝任向骨干轉化,由骨干向知名轉化,由知名向專家轉化的奮斗目標。
六、做好培訓的考核與總結工作??己艘獔猿謬栏?、全面的原則;總結中要肯定成績,發現問題,對培訓工作進行全面分析,總結經驗,提出改進措施,保證培訓工作向著正確的軌道健康發展。
七、經費保障。學會必須為順利開展培訓提供必要的物質基礎,保證培訓經費占公用經費的10%以上。
八、明確職責
1、辦公室職責
1)制訂本學會員工培訓計劃、建立評估考核措施、建立員工業務檔案;
2)定期檢查指導培訓員工的學習,幫助員工解決學習與中的疑惑困難。
2、員工職責
1)積極參加學會組織的培訓活動;
2)認真學習有關理念,提高自己理論水平,做到讀書有筆記,學習有體會;
3)整理自己的業務檔案。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