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由各單位會員推選的會員代表和上屆常務理事會邀請的特邀代表組成。經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休會期間的執行機構。理事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常務理事會,選舉產生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會休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負責履行理事會的職責,常務理事會可聘任副秘書長若干名,在秘書長的領導下負責分管日常工作。
本學會常設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由秘書長、副秘書長和工作人員組成。由秘書長負責處理學會日常工作。學會根據工作需要,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設置有綜合部、業務部、會員部、園林綠化企業工作委員會、宣傳部、財務部等工作部,協助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工作。
理事長 | 張規富 | |||
副理事長 | 孫超 | 但唐峰 | 劉思龍 | 王俊 |
王珊崇 | 代勝 | 孟潔 | 周勇 | |
鄒晶晶 | 汪乓 | |||
秘書長 | 葉建軍 | |||
副秘書長 | 熊勝華 | 董長青 | 劉燕珍 | 吳靜婷 |